广告投诉(省工商局)
药品市场监督处 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研究和拟定药品流通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中央、部队及省直单位在汉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除外)。 3、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临床诊断试剂的购销规则。 4、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审查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监督实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制度,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负责许可证年度审查工作(中央、部队及省直单位在汉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除外)。 6、审批药品广告。 7、监督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 8、负责外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驻鄂办事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外埠药品生产企业在鄂设立药品储存仓库的审批。 9、负责对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初审及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审批。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