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诉(省工商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局党组有关规定和决议的落实。 2、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机构、编制工作。 3、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局党组管理干部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及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本系统的劳动工资工作。 5、负责出国人员的审查工作。 6、组织制定本系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和医药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岗位培训、成人学历教育、执业药师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联系执业药师协会工作。 9、负责医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及专家特殊津贴人员的审查推荐工作。 10、负责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干部、劳动工资及教育统计工作。 12、指导省医药学校、省制药工业技工学校的业务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