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诉(省工商局)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省政府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2、指导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3、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4、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5、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 6、受理控告与申诉,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7、协同有关部门考察驻在部门干部、党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 8、承办省纪委、监察厅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