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诉(省工商局)
药品安全监管处 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OTC产品目录的有关工作。 2、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工作。 3、监督实施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4、监督实施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5、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央、部队及省直单位在汉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除外)。 6、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 8、负责药品再评价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有关工作。 9、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剂、戒毒药品。 10、负责审查新建、扩建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医疗单位制剂室,依法核发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中央、部队及省直单位在汉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除外)。 11、负责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12、归口管理情报信息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